2014年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首套房贷利率为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倍对拥有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同时,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假设名下有1套房子且没有贷款或者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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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又认贷中的“房”是指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北京名下的住房;认房又认贷中的“贷”是指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全国征信系统中的所有住房贷款记录。 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名下无房且无房贷记录,那么按首套房贷申请,按新的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的认房又认贷核定为二套房的,按二套房分房贷政策申请。 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下同)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对公积金认房认贷的解释是:认房认贷中的房指的是申请人在北京名下的住房;认房认贷中的贷款指的是申请人在征信系统中所有住房贷款的记录;第一次抵押贷款申请,根据新的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和贷款认证为第二套住房,按照第二套住房抵押贷款政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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