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职工不提出工伤认定,就相当于放弃权益。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针对工伤鉴定时间有限制的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几乎所有的权利救济都是时效来限制,这样规定实为了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自己的救济权利,防止其在权利上睡大觉。相关的工伤待遇维权程序也是一样的,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在的单位应该从事故伤害发生那天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是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