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尚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与购房者签订了认购书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购房者支付定金。这种情形在目前桂林市的商品房市场中比较普遍,产生的纠纷也比较多。这样的情形下,购房者退房可以要回定金吗我们知道,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分为订约定金和履约定金,前者以订立合同为担保对象,一方怠于进行合同谈判或者签订合同,适用定金罚则;后者以履行合同为担保对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适用定金罚则。很显然,此种情形之定金属于订约定金,购房方只要履行了诚信谈判义务,如果因双方就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而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不因归责于购房方,此情形下购房者要求解除订购协议并返还定金的,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购房者双方签订正式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反悔,要求“退房”的比较容易处理,直接适用定金罚则,即: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支付定金。
针对开发商未按时交房定金要退可以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能要求退房。延期交付房屋或买受人延期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三个月的期限内未履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以支持,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没有约定,经对方催告后,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为三个月。不催告的,解除权应自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失。
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经催告三个月内仍未履行的能退房。购房者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该合同;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购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权,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等进行相应损失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