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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司法人已变更,但公司名称、有没有权利向原公司追要劳动保险补偿?

2018-08-30 14: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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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会广律师

2018-08-30 回复

专业分析:

一、哪些对象再就业后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补贴?(一)如果您属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已被服务型企业录用,且与企业签订了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将获得由政府支付的为期三年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二)如果您属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被所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将获得政府支付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象,被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如果用人单位因非生产经营困难和非本人过错等原因,而与您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您可向市或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实,您所在的企业应继续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直至补贴期满。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性属个人承担的部份,由所在企业代扣代缴或由个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同时您也有权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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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要继续履行。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人是公司并非个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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