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地上的工人死亡了没有造成损失,怎么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人工地上死亡的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
造成损失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