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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2023-08-06 16: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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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6 回复

专业分析:

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当日是工资结算日,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协调不成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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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5、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其他情形。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离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到期离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员工自动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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