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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查”与“抽查检验”实施流程中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2020-11-18 08: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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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1-18 回复

专业分析:

“监督抽查”与“抽查检验”实施的基本流程是一致的,都包含了样品的获取、检验、检验结果的确认、结果处理等环节。但在具体流程的实施中,各有特点,笔者试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对其中一些主要不同点作如下梳理。 一是抽查的重点有所不同。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抽查检验”的重点产品范围与此基本一致,但是将消费者、有关组织、大众传播媒介反映的以及行政执法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列举在抽查产品的首位,体现“抽查检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是检验判定的依据不同。“抽查检验”进行商品质量判定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监督抽查”的判定依据与“抽查检验”内涵一致,但是表现为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公告发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是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等制定的,它对所抽查产品的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含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等)、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对尚未制定实施规范的产品,由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作为实施监督抽查的工作规范。从而,在制定“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时,将实施规范或实施细则纳入方案,无须再另行规定判定依据等。但是,在制定“抽查检验”实施方案时,还需要具体明确抽检程序、检验标准、判定原则等内容。 三是检验机构承担的职责不同。 四是样品的获取方式不同。 五是企业确认环节的不同。 六是异议复检条件的不同。 七是后续处理方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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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实施主体不同:纪律审查是对公职人员违纪行为的审查,承担纪律审查职能的是纪委相关部门。监察调查是对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承担部门是监察委员会的相关部门。 2、手段不同:纪律审查主要是以谈话和一般的调取证据为主,一般不采用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强制措施。监察调查可以采取的调查措施较多,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对被调查人予以留置,限制其人身自由,也可以冻结其财产。 3、承担的后果不同:纪律审查的是违纪问题,调查结束后会根据违纪程度,对被调查人作出纪律处分。监察调查的是违法问题,调查结束后一般都会进入司法程序,监委将调查材料移送检察院,根据法律程序,最终的判决结果由法院作出。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监督和检查最大的区别如下:两者的目的不同。监督主要是监督公职人员的依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否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是否存在超越法律行使权力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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