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赠与程序,赠与是无偿取得房产的途径。《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人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在实际工作中,赠与行为一般要办理赠与公证。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有三种形式:1.对赠与人的赠与书进行证明;2.对受赠人的受赠书进行证明;3.对赠与合同进行证明。第1,2种形式是赠与人或受赠人的单方行为,在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供。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是可以直接作为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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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个人婚姻状况证明,然后按照以下原则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的,经协商,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不同意或者反悔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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