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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怎么界定?兼并、广义的兼并是指什么?

2020-10-30 16: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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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0-30 回复

专业分析:

兼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获得另个企业的控制权,从而使若干个企业结合成一个整体来经营。狭义的兼并概念是指两个规模大致相当的企业结合起来将其资源整合成一个实体。兼并前企业的股东或所有者在兼并企业中拥有股份,同时原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在兼并后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相反,收购是指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控制权。是否取得控制权是区分兼并与收购的关键。 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如承担债务、利润返还)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在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被兼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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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收购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 区别如下: 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公司并入本公司或公司集团中,使被兼并的公司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做法。通常是指一家公司以现钱、证券或其他形式买下获到其他公司的产权、使其他公司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获到对这些公司决策控制权的经济做法。兼并是合并的形式之一,等同于我国《公司法》中的吸收合并,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存续,被吸收公司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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