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用是在每月月初有地税局向单位收取,那么员工只要在半月有上班,那么单位就需要在本月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同时员工需要承担本月个人缴纳社保的部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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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禁止扣押员工证件、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收取劳物。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如发生上述行为时,单位将被处以行政处罚并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相关风险,无论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还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均不得扣押劳动者的相关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不可以扣劳动者的身份证。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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