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
针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补偿款应该给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首先最重要的是确认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属于的?如果是是自建的,可以根据宅基地证等还有经过审批才能证明房屋所有权是属于的。因为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在农村建房的时候首先要申请宅基地证(申请宅基地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有了宅基地证还要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批,得到批准后建造的房子所有权才是属于的。如果没有相关的证件和审批手续证明房屋是属于的,那的房子所有权纠纷就有异议,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也就不一定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