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哪些情况不予认定工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建立工工伤保险制度,其目的是对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的一种权利救济,但这种救济,是针对劳动者因主观无恶意的行为而受伤的一种补偿。但同时不是所有的伤害,都能被认定为工伤,国家针对一些故意、违法和不应提倡和严厉禁止的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坚决不能认定为工伤。虽然我国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劳动者构成工伤的情形,做了相对较为广泛和倾斜性的认定。我们国家还是以立法的方式,坚决禁止一些违反公序良俗,和因违法乱纪受到伤害的行为,被认定为工伤。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显而易见,因为上述三种情况严重违反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序良俗,破坏了正常的人类价值观,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不提倡的,因此坚决不能认定为工伤。这三种情况虽然不多见,但还是请劳动者谨记在心,并能彻底杜绝,以便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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