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7日,张宏伟告诉记者:“进公司后,我们发现跟招聘时的许诺完全不一样,首先需要先交培训费190多元,考完代理证后,还要买一份自保件,每份保费不低于50元。公司告诉我们说这个是规矩,必须要买!不买不给予转正,为了拿到太平洋当初许诺的工资,我们每个人只能都购买了一份自保件,是太平洋人寿为期一年的意外险保单。” “买了自保件后,公司又让我们交500元押金,说是交了押金,才能成为太平洋公司的正式员工,不交押金,就不能成为正式员工,所以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再交了500元押金”。2010年11月18日,陈清告诉记者:“过了两个月,我们都没有拿到公司当初承诺的工资,而这个时候,支公司搬家,公司领导人要求我们再买一份自保件,参加公司所谓的搬家荣誉宴,首期保费不得低于3000元。公司好多人被逼无奈,不得不再次自讨腰包,再购买一份自保件,分别是太平洋人寿的“金泰人生”“宏福人生”。到这个时候,公司当初承诺的工资一份未得,我们已经付出了37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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