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然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出庭参加仲裁活动当天,是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当视为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在劳动仲裁期间该发的工资要能够及时的发放,只要劳动者还在单位正常工作,单位就应该要正常发工资给劳动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针对劳动仲裁期间个人的工资要分摊给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仲裁期间员工能要工资,只要员工还没有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仲裁期间任然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那么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就业,提供正常劳动的,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在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执意不给工资,在仲裁开庭时可以追加仲裁请求。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