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安排加班,不去不算旷工,但应当知会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去,不算旷工。 但用人单位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的,劳动者应当服从,不参加用人单位可以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针对休息日安排加班不去算旷工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双休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安排补休的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工作日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同时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