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不是法律概念,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比较通俗的名词了。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还有说是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 一般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 如果相关产品是厂家在生产并进入流通,或商家在出售中,均可向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这样的产品,则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一。 如果说消费者明知是“三无”产品而购买不能因此减轻经销商的法律责任,这些产品出现问题他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三无产品需要注意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实际上无论是“正品”还是“赠品”的质量问题,在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情形时,主要是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和合理注意义务综合考量经营者的不当交易行为是否足以使消费者陷入错误的意思表示而选择与经营者进行交易。如果经营者故意利用不合格的“赠品”作为宣传,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与其交易的,同样构成欺诈消费者,消费者也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搬走物品时应注意:通知物业工作人员到场,录制视频记录;出租人不能在合同期满前租房;期满后,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到期终止,出租人可以再次出租并签订新合同;建议楼处将所有物品清单分别保存,可考虑联系辖区派出所。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