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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劳务合同范围

2023-10-21 17: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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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 回复

专业分析:

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在大多数国家它仍由民法来调整;对于雇佣合同中的另一种特例--劳动合同,由于它"以个人思想为背景的法律结构,在近代社会越来越不适应规范劳务契约之现实",尤其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遂进入具有社会进程的劳动契约时代,"合同的自由协商性受到限制,更多的体现了政府干预,其只在消除现实社会中难以实现的非实质性的平等,使经济力量薄弱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受雇者或劳动者)得到较多的保护,使合同的平等性能够得到真正的实现"。"因此乃产生具有社会意义之劳动契约法"。这样,发展到今天的劳动合同已不再由民法来调整,而是由劳动法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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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可以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同时也可以在竞业限制中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在以上两种情形下违反与用人单位的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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