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联合体投标的特征及合同条款

2022-03-15 09:24:16
推荐答案

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5 回复

专业分析:

1.联合体投标的含义和特征。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组成一个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作为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 联合体投标具有以下的特征:(1)联合体的主体包括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联合体是为了进行投标及中标后履行合同而组织起来的一个临时性的非法人组织;(3)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就中标项目,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条件。为了确保联合体投标的质量,防止利用联合体的方式规避法律,使不具备投标资格者投标甚至中标,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及与招标人的关系。首先,在联合体内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在招标项目中权利、义务关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其次,联合体中标后,应当由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避免出现问题时,联合体各方相互推诿责任,从而损害招标人的权益,不利于中标项目的完成。 4.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联合共同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联合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投标人之间的联合投标应当是出于自愿。实践中,有些地方公共工程项目,招标人是地方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他们往往基于地方保护主义或者部门保护主义,强制当地实力不够的单个的投标人共同联合投标,以阻止外地的企业中标,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展开更多

针对联合体投标的特征及合同条款,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分别共同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投标协议在联合体成立后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所以在该协议里已经有约定。履约担保可以牵头人一个人支付,也可以由成员组成员按约定比例支付,这是都允许的。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采购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