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为什么规定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的所在地,实际上那些涉嫌侵权的行为都是通过这些设备进行的,行为人的位置变动性较大,但他使用设备的位置相对固定。因此,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选择这样的管辖连接点,方便受害者选择法院起诉,也方便法院行使管辖权和审判。对设备的位置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发现侵权内容的设备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这样既避免了完全破坏原告就被告住所地诉讼的基本管辖原则,同时又辅之于难以确定的以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视为侵权行为地,使原告的诉讼权利得到全面保障。
针对如何确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侵权行为地?,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如下确定:侵权复制品的实施地、储存地、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网络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权属纠纷案件中,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