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三、是否为小产权房也很容易判断: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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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应注意明确买家在对于该房屋系小产权房事实的知情权。合同应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应明确: 1、买卖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2、房屋具体坐落地址,面积。 3、购买价款、支付方式。 4、履行期限。 5、违约责任。
“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发证书,又被称为“乡产权”、“集体产权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具有较大法律风险。但是,对于小产权房买卖要进行区分,如果经过规划部门规划,主要为旧村改造项目的小产权房,该房屋具备合法性,出卖该房屋的合同合法有效。如果未经行政部门许可或临时建筑超过期限,系经出卖人私自建造,则为违章建筑,依法应予拆除,不得买卖,应认定为合同无效。在此提醒大家,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应注意明确买家在对于该房屋系小产权房事实的知情权。合同应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应明确: 1、买卖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2、房屋具体坐落地址,面积。 3、购买价款、支付方式。 4、履行期限。 5、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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