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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拆迁树木赔偿标准

2022-11-04 1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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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4 回复

专业分析:

从你的描述看,应属于农村土地征收问题。 如果属于农村土地征收,则不仅仅是树木补偿问题。目前有权征收农村土地的权力归省级政府及国务院专属。如果没有江苏省政府或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则征收即为非法征收。 在明确征收合法的前提下,树木的数量以及此数量确定的树木性质,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期限等对于最终的补偿均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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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地上树木及青苗的补偿该怎么算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规定。而树木的补偿标准,就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范围,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房展水平不一样,所以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那么具体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又将该规定权力下放到下面各个地级市政府,所以说每个地级市政府对其辖区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均应该有明确规定,并且每隔几年还要做适当调整。因此,在征收拆迁过程当中,对地上树木及青苗的补偿,应当严格依据当地发布的具体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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