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户口迁出需要哪些手续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条:1.集体户口迁出,拿着你的户口卡,带上你的身份证和要入户的户口,直接去个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就可以。2.如果是刚买房而办理的话,那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集体户口那边的派出所不用再去,也不需要开任何证明的。3.需要原来集体户口卡,房产证,一张白底彩色一寸大头相照片(就是一般的一寸照)。4.如果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那要带上复印件,银行按揭合同及近一个月的水电费单(后两项不会收,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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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迁出的证明是户口迁移证,同意接收的证明是准迁证,这两个证明的格式及用纸都是派出所提供的。办好了迁入地的准许迁入证明,拿着迁入证明和户口本以及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迁出证明方可前往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的。
1、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2、向单位集体户的人事科要一份加盖单位章的户主页复印件,户主页原本不可能外借只能以这种方式来代替原件,还有自己在集体户口中那一张“户口卡原件”。去单位人事科的时候向他们说明来意。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含迁入的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等,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 4、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6、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就可以当场办理下来。必须要转入户口的户主本人陪前往,也最好让他带上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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