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要怎么申请,一、房屋登记要怎么申请 1、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2、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二、申请房屋登记登记程序 1、当事人准备好一份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书。在申请书请将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事项详细写清楚,会方便房屋交易中心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2、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书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会设有专门办理不动产异议登记手续的柜台。根据柜台工作人员的要求,申请人填写相关的表格。 3、交纳异议登记费。北京的收费标准大概在75元左右。 4、领取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异议同意书,异议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5、异议登记办理完毕后第二天开始计算,15日内到法院起诉。 6、成功立案后,将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送回房屋交易中心异议登记柜台。 7、在整个诉讼期间,房屋过户都处于冻结的状态。直至撤诉或是案件结束后,异议登记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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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以权利申请人法定名称登记。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申请登记的权利申请人名称应当为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名称。 2.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代理人在申请时应当提交当事人的委托公证书。 3.权利申请人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应共同申请。
注意下列事项: 一、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申请登记的权利申请人名称应当为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名称。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要办理公证:因继承、赠与和遗赠申请房产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申请人是自然人且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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