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是在校学生,一般认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学生并不满足上述条件。同时根据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您和单位形成的关系也并非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因此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规制,应由《合同法》调整。既然是受到《合同法》调整,那么你们的权利、义务原则上应该受到你们之间所签订的合同的条款的约束。但是,对方跟你约定提起辞职没有工资,这一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所以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您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报酬的。另一方面,如果您和对方约定了工作期限,而你又没有做满那么长时间的,那么是你违约,违约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对方也可以要求您赔偿损失。所以,总的来说,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工资,但是如果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或者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对方也可以要求您赔偿。
针对学生工作期间可以签劳动合同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具有学生身份的当事人一般不能签劳动合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但学生已经毕业的,自被用工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只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司愿意就可以和在校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理论上学生未毕业应该签实习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针对社会劳动力签的,需要上社保,但是在校学生是无法缴纳社保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