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日工资计算方法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办法分别作出调整。 在职工制度工作时间计算方面,年工作日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法定节假日所得;季工作日为62.5天,由250天÷4个季度所得;月工作日为20.83天(原来是20.92天),由250天÷12个月所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 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通知明确,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由(365天-104天)÷12个月所得。职工日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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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工资计算的两种方法: 1.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 21.75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2.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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