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申请裁决拆迁主管部门应予受理。都到这个时候了,你们不能再被动等待了,否则裁决结果一旦做出,拆迁人就可以申请进入强拆程序,你们必须立即提起法律程序阻止拆迁裁决结果的作出,否则会很被动。我们专业代理全国各地拆迁案件,请尽快和我们联系,或电话咨询,不要错过最好的维权时机,说真的我都替你们着急了。你们集体委托律师的话,每家只需出较低的律师费。
针对拆迁人申请裁决拆迁主管部门应予受理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按照如下程序: (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三)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 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 (四)核实补偿安置标准。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五)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部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裁决时应当予以确认。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拆迁管理部门是不能作为拆迁人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