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公司裁员,强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那么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相关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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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需要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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