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⑵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⑵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⑶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针对职工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鉴定条件是: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