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供水、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按照有利于物业安全使用、外观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针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对小区的房屋使用有规定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物业小区的房屋使用遵守的规定有:使用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等。指出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好,要求改正。根据相关规定,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以《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为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使用人应当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定,按照规定使用房屋和其他公共设施,交纳有关费用,自觉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管理秩序;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服务不好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更换,有权对妨害小区管理秩序、生活秩序和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居民入住时,应当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住用合同,遵守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