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子啊合同中约定的是月薪,上班天数应当是每月22天,每天8小时,超过8小时以外的,应当算加班。《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法定休假日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300%的报酬。
针对按22天计算的就是月工资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资不是按22天或是30天算,而是按21.75天计算,21.75天仅用于计算工资基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都不是,计算日工资是按21.75天来计算的,仅用于计算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用来计算加班工资等费用的,而计算考勤时是按实际上班的天数进行计算。所以计算工资时按21.75天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