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北京市的社保年度为当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 举例说明:你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刚顺产一个宝宝,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元,则你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由于你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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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职工生育津贴由职工个人申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对按0.5%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女职工除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2.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顺产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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