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项目单位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属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四项政府组织实施项目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属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旧城区改建项目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二)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用地红线图;(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明;(四)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或银行出具的征收补偿概算资金到位证明;(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针对房屋征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二)房屋转租合同; (三)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贷款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3份;购房协议书正本;房价30%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及相关资产证明;开发商的收款账户1份。抵押、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三人不转让所列财产的占有,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