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9条第2款)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及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针对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标准如下: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出售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非法出售发票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非法出售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立案标准:第一、犯本罪的自然人,会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会被判或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那会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第二、单位犯本罪的,会对单位判罚金,还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本条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