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对于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即超过2000元的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因此,员工因一次性经济补偿所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数额-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实际工作年限-2000]×个税税率×实际工作年限。
针对个人一次性赔偿金个人所得税计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21年12月31日前)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以下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