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处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针对“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针对本厂内两个工人被电打死,我是本厂工人,老板叫我们在厂里等结果,工资也不结算,我们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工厂老板不发工资的话,员工首先可以和老板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在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都没有用的话那么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工厂老板,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用人单位必须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逾期未缴纳的,第一、首先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责令其限期改正。第二、如果仍未缴纳的,可以向银行查询其账户,并申请有关部门作划拨保险费的决定。第三、如果企业的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保险费的,则应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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