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2、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3、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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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到房管局备案流程有: 1、买卖双方需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协商与拟定,确定所有相关条款。 2、由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网上签约系统,将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的合同打印出来。 3、之后双方一起签订网上正式合同,签字并盖章。 4、相关部门会对备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无误之后,会产生一个备案号,备案号将会显示在合同每页的右上角方向。 5、最后由开发商将合同打印出来,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网签签订成功之后,购房者可直接使用备案号对合同进行查询。 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安置房产证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办理。安置房和其他的房屋一样,只要建设在出让的土地上,也是可以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的。安置房是房屋征收主体对被征收人给予的一种实物补偿,房屋的房产证也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登记,房屋管理部门才会发放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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