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哪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定金是指为担保房屋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义务,而由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担保,担保合同的履行。 如发生违约,则适用定金罚则。 2、订金是指为了使房屋买卖合同顺利履行,而由购房人向卖房人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业预付款,先期保障卖房人的一部分利益。 订金只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性质,不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和订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词,前者是法律术语,后者则不是;定金具有担保性致,订金没有;定金合同是从合同,订金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主要区别有:首先,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其次,是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 另外,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最后,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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