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抢劫罪和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各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抢劫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人身权利。 2.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从财物所有人手中抢走财物,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抢夺罪,是指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抢夺的行为,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当立案追诉。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五百元至一千五百元以上,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1、曾因抢劫、抢夺或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哄抢受过行政处罚;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其亲友财物;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10、导致他人轻伤或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抢夺公私财物虽然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是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没有参与分赃或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3、被害人谅解的;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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