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房产转让有哪些限制条件

2022-07-02 20:56:29
推荐答案

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2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房地产转让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产权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但其行为并非任意的,不受约束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采取了区分情况、区分对待的方法,从两个角度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界定,一是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条件,一是允许条件。禁止条件: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是一种灵活性安排,既包括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包括将来法律、行政法规就新的情况作出的决定,必须指出的是,这里所述禁止转让情形不包括一般部门规章、地方立法和地方规章规定的情形。允许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应当具备的条件: (1)按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展开更多

针对房产转让有哪些限制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有关规定,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 1、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限制,例如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