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车辆交通事故扣了驾驶证还可以重新拿回来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2、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3、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交警扣了证件没有出具强制凭证本身是违反相关工作流程的。另外事故发生,责任明确的话应该尽快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完成事故处理。只有交警完成了认定书的出具,以及相关的处罚决定书的出具,证件才会归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