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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2022-08-04 15: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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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4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公司是未依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补偿标准的双倍给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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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护着是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时,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未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计算。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按照劳动者劳动年限乘以一年的经济补偿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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