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的养护和管理,遵循专人养护、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二)民航、铁路、公路、水利等单位管理区域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三)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四)居住区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五)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六)私人庭院的绿地,由业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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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指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1.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有关社团)举办的面向各地区各部门或者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2.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3.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属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等,不适用本办法。
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这些规定现在逐渐暴露出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问题。为此,草案明确了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的内容,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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