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针对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有哪些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在投资主体上具有惟一性,这是区别于合伙和公司等多元投资主体企业的基本属性。 2.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企业财产(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出资财产与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的惟一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等于投资人个人债务,投资人以其个人全部财产而不是仅以其投入该企业的财产对债务负责,即承担无限责任。 4.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须依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 5.个人独资企业须在中国境内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住所地应在中国,它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立,依法取得中国国籍。 6.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属于企业的一种形式,有企业名称或商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并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行为和参加诉讼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般的企业不同的是其出资人只有一个,所以在法律责任的分担和权利享有上面也会存在一些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有以下几个。 1、投资主体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也只有一人(法人或者自然人); 2、企业财产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投资人一人所有,投资人也是企业财产在企业存续期间的唯一所有者; 3、责任承担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意思是投资人承担企业的所有债务,且承担范围不限于出资,投资人的责任财产包括企业的全部财产和投资人的其他个人财产; 4、主体资格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活动以投资人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