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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制度需要进行改革和重新构建的理由是什么?

2020-07-20 14: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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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7-20 回复

专业分析:

韩国东国大学教授朴荣吉介绍,为满足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急速发展,韩国的著作权法反复进行了专门修正和部分修正。包括1987年和2006年的专门修订,到2010年为止,韩国的著作权法共修正了17次。不过,他认为,包括著作权制度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并不是在21世纪信息化社会的基础上建立的,因而导致了制度的陈旧,在诸多意义上讲,著作权制度需要进行改革和重新构建。 “中国的著作权法将面临全面修改。”一些专家抛出判断。对此论点,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予以支持并阐释,百年来中外著作权关系的基本格局,决定着中国著作权法的未来走向。当中,科学技术是决定因素,科技的迅猛发展引起了社会变动、社会关系的变化,进而引起法律的倾斜。科技带着社会走进了数字时代,而现行的法律,仍然是印刷技术时代的著作权法,“落后了一个时代”。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主张,应对这种局面,可以通过条例、司法解释、细则,甚至是对行业协会自治规则来补充。他认为,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同时,也需要对国内的规则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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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完善产权制度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果按照排他性程度的差异,产权可以分为以下四种:一是私有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排他性,私有产权主体拥有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排他性选择的权力;二是社团产权,即部分人共同拥有的财产所有权,在社团内部无排他性,但社团成员取得社团产权是有条件的,同时社团产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三是国有产权,产权制度即其产权主体是政府,中央政府是国有产权真正的主体;四是公共产权,即为全社会范围内的成员所享有,产权制度其显著特征是非排他性,产权制度任何社会成员都无权排斥他人享有公共产品或服务。公司产权是介于私有产权与社团产权之间的一种产权形式,又称为法人产权。在公司制度的演进过程中,资本的两权分离(所有权与控制权)经历了两个重要阶段:产权制度第一阶段是资本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经营权)的分离。

丰培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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