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幼儿园对于第三人侵权的,教育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除非幼儿园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孩子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幼儿园有管理漏洞,或设施有安全隐患,则幼儿园肯定要承担责任,如设施有棱角、幼儿园采购的玩具不合格、楼梯台阶太高等,如果是因为老师没有尽到看护职责,那肯定是法人的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