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选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分为两种类别: 一是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这类情况需要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具体内容包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 凭此证可以作为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待在户口所在地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将失业保险费年限与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是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这类情况需要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将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职业培训费、职业介绍费,以及应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由户口所在地发放失业保险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针对失业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团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的方式是:毕业生团员在团组织关系转出1个月内到转入团支部或基层团支部报到,并且需在智慧团建平台进行相应的报到操作,对方在系统接受了组织关系才算完成转接手续。
不一样。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户籍地,指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与现常住户口所在地同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