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职工本人应当在1年内提出申请。超过规定期限,工伤认定部门就不会受理此种申请。但工伤认定部门不予受理是对职工的请求所做的程序性处理,并未剥夺该职工的实体权利。所以受伤职工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尽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1年,但是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所以应当理解为病情稳定、损害结果基本确定时。你表弟今年年初才出院,故不应被视为超过诉讼时效。律师提醒: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所在单位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未申报时,职工本人应当及时向工伤认定部门申报,或者及时地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赔请求,防止超过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就会丧失在法院的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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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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