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房价大起大落。专家分析,最近房价调控政策不断加强,2017年济南房价将趋于稳定,部分楼盘可能出现稳中有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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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下同)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市区以及三县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本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的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不动产登记、房改购房手续和二手房网上签约的住房套数为准。
济南买房政策如下: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百分之20提高至百分之30;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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