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住房手续齐全,房主拥有住房产权,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就可以办理赠与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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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需要的条件是:全款购买的房产在房产证加名字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添加共有人;贷款购买的房产在房产证加名字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贷款银行同意携带结婚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产权部分税费添加共有人。
房产证上加名字有三种方式:1、房产权赠予;2、房屋买卖;3、析产登记。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办理方式: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110元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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