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针对一般办理民事公证的条件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且该案件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公告条件的一般原则包括以下原则:1.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2.优先适用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3.司法豁免原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